崇川区政府关于李天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 01420686X/2017-00257 | ||||
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中国·崇川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7-06-06 |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 ||||
有效性: | |||||
名称: | 崇川区政府关于李天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观音山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崇川区委关于李天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崇委干〔2017〕46号),现决定:
李天军同志任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观音山新城分局副局长;
徐海璐同志任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狼山分局副局长;
王茜同志任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桥分局副局长;
张武根同志任南通市观音山新城管理委员会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王真赟同志任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王大鹏同志任崇川区钟秀街道综合执法局教导员;
江超同志任崇川区文峰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孙嘉赟同志任崇川区任港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张晓源同志任崇川区城东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教导员。
以上聘任制干部,试用期均为一年。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抄 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发